湖北中医药大学公租房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HBSJ-202107FJ-14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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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107FJ-14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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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湖北中医药大学公租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武汉市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017-420111-82-03-14093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湖北中医药大学,招标人为湖北中医药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湖北中医药大学公租房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校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由7栋建筑组成,一栋10层,六栋11层,共计533套居住用房和一层地下车库,项目公建设施包括物业用房、社区管理用房、消控室等公共配套面积574㎡,总建筑面积为43376.71㎡,计容建筑物面积为34320㎡,绿地率为35%,容积率为1.63。配备214个机动车地下停车位(全部为充电桩车位),677个非机动停车位(含配套充电设施,具体数目根据施工图布置确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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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湖北中医药大学公租房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2.2.1红线内总体设计、总平面、建筑(含满足政府投资有关规定及满足验收最低标准的绿建)、结构(含装配式设计,参照附件方案)、给排水、消防、供配电、电气照明及防雷、暖通、通风与排烟、电梯及室外管网综合。2.2.2室内精装修设计,参照《市房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室内装修标准的通知》(武房发【2014】49号),公租房装修设计标准不得高于600元/㎡(按地上计容建面测算),同时装修设计必须匹配装配式设计。2.2.3园林景观设计,满足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规范要求,配合学校其它海绵城市设计方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2.2.4基坑支护方案设计。2.2.5弱电智能化、供配电、抗震加固、污水处理、燃气、机动车充电桩设计、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和停车设施设计、标识标牌、轻钢网架及玻璃雨棚、泛光照明(如有)、部分需要二次深化的机电设计等。以上全部涉及项目红线范围内为构成完整功能的全部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内容(人防设计发包人已签专项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发包人已签专项设计),同时应做好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并包含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参与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设计变更等设计后期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8-30。其中:(1)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时间为75个日历天。(2)投标人应在发包人对施工图审核无误后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主体施工图审查和相关各设计专项审查(人防工程、电梯工程除外)。(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按照招标文件和设计合同的约定承担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指导、现场配合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设计服务等,服务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完成备案结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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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08月31日至2021年08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总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 (须提供业绩合同和图审合格文件复印件,合同和图审合格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3.1.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必须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费(不少于投标截止期之前的六个月)的证明文件。作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2018年08月31日至2021年08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总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合同和图审合格文件复印件,合同和图审合格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3.1.5 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的;(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4)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自行承诺)。 3.1.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未发生亏损(提供2018、2019、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7 拟派团队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均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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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8月07日至2021年08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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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31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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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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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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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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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