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高新技术孵化器项目弱电及综合能源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高新技术孵化器项目弱电及综合能源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第二次)(HBHG-202011FJ-038002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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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G-202011FJ-038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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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高新技术孵化器项目已由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冈产业园企业投资项目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018-421129-47-03-07718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光谷黄冈科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武汉光谷黄冈科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西至兴黄路,北至唐家渡三路,东至黄冈大道,南至712所项目用地。 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583.926万元。(其中弱电工程约394.236万,综合能源工程约171.551万元,设计费18.139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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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具体范围如下:(1)设计工作包括:根据初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图设计,配合第三方对预算的审核,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驻场服务,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保证施工图审查通过。(2)施工范围包括:根据招标的技术要求及图纸描述之工程内容完成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弱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一卡通系统、机房系统、停车管理系统、Wifi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室外火灾报警系统等)、综合能源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充电桩、光伏车棚、智慧路灯、水电预收费硬件系统等)及软件管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园区综合能源管理及园区设备管理的软件开发)等全部工作。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7-8 合同估算价:583.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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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6)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其它要求:1、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单项投资额390万及以上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或单项投资额170万及以上公共综合能源项目(包括光伏或风力或充电桩或能源管理等内容)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内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还需提供其他体现项目经理信息的证明材料)②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投标人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1)、(2)要求:(1)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备至少1项单项合同投资额39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工程设计业绩或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39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39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2)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备至少1项单项合同投资额170万及以上的公共综合能源(含光伏或风力或充电桩或能源管理软件等内容)工程设计业绩或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17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综合能源(含光伏或风力或充电桩或能源管理软件等内容)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17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综合能源(含光伏或风力或充电桩或能源管理软件等内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施工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3、本项目不设立未中标补偿费。4、投标人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近三年未出现亏损。(联合体投标的,考察联合体牵头单位)5、投标人信誉要求:①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网页查询结果为准);②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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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6月10日至2021年06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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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3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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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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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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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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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