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
应招标人要求,现就本项目(招标编号:HBCZ-2602010444-262872)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需求中的:
2.3.3园区内公用部位和配套设施设备的清扫保洁工作。
2.3.4园区绿化带、绿地、树木(4米以下)及室内公用花木的养护和管理。
与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
1.3.3.3园区内公用部位和配套设施设备的清扫保洁工作,科研生产区域各类设备表面、操作台等清洁工作不在本次保洁服务范围内。
1.3.3.4园区绿化带、绿地、树木(4米以下)及室内公用花木的养护和管理。食堂旁小树林无需开展常规绿化养护作业,但须定期对树林周边边界修剪、清除杂草,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
上述两项描述应为保持一致,统一为:
“园区内公用部位和配套设施设备的清扫保洁工作,科研生产区域各类设备表面、操作台等清洁工作不在本次保洁服务范围内。
园区绿化带、绿地、树木(4米以下)及室内公用花木的养护和管理。食堂旁小树林无需开展常规绿化养护作业,但须定期对树林周边边界修剪、清除杂草,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
除上述内容以外,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作修改。
特此公告。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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