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发布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国际生物医药平台、保税光电子及跨境物流园等项目)委托招商运营服务项目澄清,本澄清是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发生矛盾,以本澄清为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2(2)报价评分标准”第一项“基础服务费(4分)”,修改为“展示包装费(4分)”;
2、本项目原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9日16时30分,现延期至2026年6月22日16时30分。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