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汽车供应链产业园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澄清文件
招标编号:HBSJ-202404FJ-087004001/HBCZ-2506010828-253074
各投标人:
一、现对《湖北交投汽车供应链产业园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澄清如下: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164.62万元。
2.答疑:
提问1:2.2.4商务评审中企业资质: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获得过第三方权威机构颁发的五星级维保单位的每具有一次得1分,最多加3分。由于很多别的省份并未进行星级评定,很多制造商无法出具该文件。且条款中所述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概念模糊,未明确界定何种机构具备认证资质。是政府主管部门、国家级行业协会、国际标准化组织,还是商业评级机构?此模糊表述导致评审标准无法客观衡量,赋予了评审专家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可能引发不公正的评审结果。因为该项目地址在湖北省,为了更好实现本地化售后服务,建议更改为: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项目所在地分支机构获得过湖北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颁发的五星级维保单位的得1分,四星级维保单位得2分,三星级维保单位得1分。
答复1: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2.2.4(1)商务评审标准企业资质(5)修改为“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的分支机构获得过第三方权威机构颁发的五星级维保单位的每具有一次得1分,最多加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修改详见澄清文件。
提问2:技术评审资料使用部件寿命:曳引机按215%额定载荷制动力矩设计,测试时间达到 60 分钟,得 3 分;曳引机按200%额定载荷制动力矩设计,测试时间达到 30 分钟,得 1 分;由于货梯和扶梯曳引功率很大215%和200%额定载荷制动力矩设计无法达到30-60分钟。建议更改:所投客梯曳引机按215%额定载荷制动力矩设计,测试时间达到60分钟,得 3 分;曳引机按200%额定载荷制动力矩设计,测试时间达到 30 分钟,得 1 分;
答复2: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2.2.4(2)技术评审标准部件使用寿命第③项修改为“所投客梯曳引机按215%额定载荷制动力矩设计,测试时间达到60分钟,得3分;所投客梯曳引机按200%额定载荷制动力矩设计,测试时间达到30分钟,得1分;其他不得分”,修改详见澄清文件。
提问3:商务评审中企业资质: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获得过第三方权威机构颁发的五星级维保单位的每具有一次得1 分,最多加 3 分。此项评分未阐明“五星级维保单位”的荣誉与本项目特定的维保范围、响应时间、技术复杂程度等具体需求之间存在何种必然的、优越的关联,属于“唯荣誉论”而非“唯需求论”,属于概念及荣誉模糊。建议取消或变更为别的更有利该项目本身特点的评分项,也可增加到价格分。
答复3:详见答复1。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11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