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新建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新建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503FJ-060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503FJ-060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新建学生公寓项目已由湖北省发改委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1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纺织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自筹,招标人为武汉纺织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校内。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一栋地上9层、地下一层的学生公寓,总建筑面积54897.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59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03.41平方米,主要建设学生宿舍及生活辅助用房等,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暖通、消防、绿化、道路等公用工程及室外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详见“2.3其他”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01 合同估算价:18345.80万元 | ||||||||||||||||||||||||||||||||||||||||
2.3其他: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工程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单体报建)、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工作:(1)设计部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及深化设计,设计文件经发包人审查同意送审,由工程总承包方主导完成施工图报审手续等,学校配合完成相关工作。(2)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及费用编制,为发包人提供相关的设计咨询服务等。包含但不限于:支护和围墙挡土墙的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及防雷、暖通、消防、人防、精装修(含公区墙面到顶等)、建筑智能化、机电配套、土石方、预制装配式构件、停车位、软基处理、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环保、节能、幕墙、室内外基础配套设施、绿化景观(含园林绿化、景观照明)、标识系统(含楼栋、房屋编号、卫生间、应急疏散标识等)、室内外导视系统(含停车场划线)、室内外管线综合、与学校现有基础设施(水、电、路、网络、通讯等)的接驳连通设计等。以上设计文件含修改、调整和完善(含所有专业的深化设计,不得要求发包人进行任何深化设计)。所有设计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政府相关文件及政府批复的用地规划许可证所含设计条件的所有要求。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按合同要求限时内向发包人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设计预算供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只是形式审查,不对技术及设计的完整性、正确性等负责),且提交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2018年湖北省计价定额、取费文件等现行文件组价的施工图设计预算送审金额不得高于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的110%(未下浮价),施工图设计预算审定金额不得突破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1-中标下浮率)价格。施工图设计应契合初步设计标准、内容、及招标范围,同时满足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推荐表要求和相关行业设计标准及验收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推荐表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出。(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的场地平整;支护和围墙挡土墙的施工;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施工用水用电、各类专项工程、与现有雨水、污水以及强弱电的对接等,以及所有试验、检测等;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湖北省、武汉市、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招标人使用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以及其他(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4)采购部分: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软件等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其他试验设备安装所需的总承包管理服务,提供进场安装调试的相关通道、设备、工作面、水电、其他专业接口以及非人防部分的通风设备预留预埋等相关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5)其他工程服务:工程总承包方主导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报建、验收、竣工图编制、备案、审查、办证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消防、绿化、节能、人防、防雷、规划、档案验收移交及竣工验收等,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6)其他: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及正式用电施工费、天然气管线迁移费、溶洞处理费、超前钻费用等),否则漏考虑的项目费用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7)本项目初勘、详勘、空调、家具、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移栽不包含在本次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承包人在建设过程中所需临时的建设场地(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生活区、设备材料堆放区、加工区),如果校内的场地不能全部满足,承包人应自行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的费用。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应满足本条资质要求)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满足本条资质要求)(2)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300万元。(3)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为施工单位在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④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除项目经理外)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本条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合同款的支付等,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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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9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