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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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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商城市奥莱升级改造五楼A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第三事业部/招标二部 发布时间:2025-04-10 阅读量:1227

本招标项目为武商城市奥莱升级改造五楼A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编号:HBCZ-2403030223-250889,招标人为武汉武商奥特莱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武商城市奥莱升级改造五楼A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面积约2300㎡,根据现行规范,深化方案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根据施工图纸,完成五楼A馆施工。

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工作: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相应资料,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审查工作;负责设备采购和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工作;负责完成竣工图;

 2)采购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所需设备材料的选型、采购、保管、安装、运 输、调试等工作;

3)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施工等工作;

4)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5)负责办理所需的建设相关手续,除按照相关规定甲方应当承担的费用外,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其他为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质保等由投标人实施的工作.

1.2实施地点: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59号武商城市奥莱;

1.3项目预算:370.245403万元(含税);

1.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370.245403万元(含税),其中施工费最高限价368.745403万元(含税),设计费最高限价1.5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工期:50日历天,其中施工期40日历天,设计周期10日历天;

1.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7质量要求:合格;

1.8承包方式: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1.9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10标的类型:工程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经营许可: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2023年)的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并满足条件。

2.3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更新后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完成过一项以下类似业绩:①单项合同金额在12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或承包内容包含装饰装修工程(且装饰装修工程金额在12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或②单项合同金额在12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或承包内容包含装饰装修工程(且装饰装修工程金额在12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或③单项投资额在12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或承包内容包含装饰装修工程(且装饰装修工程金额在12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和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以竣工验收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页)(总包合同须提供反映装饰装修工程金额的证明材料)、对应发票至少一张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或其他竣工证明材料;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页)、对应发票至少一张。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的相关单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5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②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承担过一项①单项合同金额在12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或承包内容包含装饰装修工程(且装饰装修工程金额在12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②单项合同金额在12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或承包内容包含装饰装修工程(且装饰装修工程金额在12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或③单项投资金额在12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承包内容包含装饰装修工程(且装饰装修工程金额在12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并担任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须提供身份证、注册证书复印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为电子证照应提供手写签字版本),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2024101-2025331)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局网站打印件(带电子章)也予以认可。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承诺函并签字盖章。施工业绩和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包含关键页(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页)(总包合同须提供反映装饰装修工程金额的证明材料)、对应发票至少一张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或其他竣工证明材料;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包含关键页(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页)、对应发票至少一张。业绩证明资料中须体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

2)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须提供身份证、注册证书复印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2024101-2025331)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局网站打印件(带电子章)也予以认可。)

3)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须提供身份证、注册证书复印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2024101-2025331)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局网站打印件(带电子章)也予以认可。)

注:如投标人提供人员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一级注册建筑师还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的要求,自20221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应附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的要求,自20227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应附一级建筑师电子证书。

2.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时点为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内,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复核。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本条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无效。

2.7本项目允许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提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6)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2.8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违法分包。

注: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项目。对“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的年份要求”:如要求提供近5年的类似项目情况,则近5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142 1日,则近5年是指200921日至2014131日。

近年完成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近年完成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年工程获质量奖项情况、近年项目负责人已完工程获质量奖项情况、近年项目负责人获得的表彰等,如有年份要求的均按上述示例规则推算。

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如要求提供近3年的财务状况,投标截止日如在630日以前,则近3年是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3年,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1521日,近3年是指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投标截止日如在630日以后,则近3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1571日,近3年是指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41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56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则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到 平安财富中心B7楼(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大厅) 现场获取。

线上获取:本项目采用线上下载方式获取文件,供应商请在本公告最下方“相关下载”版块内点击下载按钮登录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文件【①文件获取的具体操作流程可在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门户网站首页右侧“下载专区”下载《线上获取标书操作指引》查看;②线上获取标书应填写、上传的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被授权人应与登录账号的联系人为同一人)、如需缴纳信息费的还应提供付款凭证截图或照片,同时请扫码填写开票信息,电子发票开具后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注册邮箱】。

□其他获取方式: /

4.3招标文件:人民币800/套,售后不退。

4.4账户信息

户名: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572976591978   清算行号:840085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52100467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支行

财务查询电话:027-8731120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5709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10楼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1003号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如是授权代表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

本项目支持投标文件以邮寄的方式递交,但标书递交时间将以招标代理签收时间为准,且标书邮寄过程中的风险(遗失、破损、浸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7-10刘苏雅027-87816666-8827,请标书寄出后及时跟招标代理联系。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hubeibiddin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人:武汉武商奥特莱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59号武汉武商奥特莱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人:郑靓

联系方式:027-8630445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7-10

邮政编码:430071

人:刘苏雅、田乡、乔付亚

联系电话:027-87816666-8827

电子邮箱:162324651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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