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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应山城区防洪排涝通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HBGS-202411SZ-022001001)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第一招标事业部 发布时间:2024-11-05 阅读量:1260
广水市应山城区防洪排涝通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HBGS-202411SZ-02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GS-202411SZ-02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水市应山城区防洪排涝通道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发改审批服务【2024】1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水市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水市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广水市应山街道办事处
建设规模:拆除河道内干管6.6 公里同时进行河道清淤,新建DN600~DN1000干管4.5km、DN200~DN400支管8.5km 及配套检查井等附属构筑物;部分沿河管网结合河道护岸敷设,护岸挡土墙同步实施,终点处清淤同时对现状护岸进行重建,沿线拆除新建挡墙约2km,同时对河道周边部分社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智慧水务系统等。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1、勘察部分: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详细勘察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的工程测量、外业钻探、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关试验并出具合格的勘察报告以及后期咨询服务等;2、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3、施工部分: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5
合同估算价:15382.86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联合体各成员)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3.1.4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丙级及以上资质。3.1.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类似设计项目或一项类似施工项目或一项类似项目(“类似设计项目”是指:工程投资额1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类似施工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经招投标的应提供)、合同协议书,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工程特征和业绩要求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的予以证明。 3.1.6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4)勘察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5)所有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提供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3.1.7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具有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附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未出现亏损(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不提供)。3.1.8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 附件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hbbidcloud.cn)。 6.2综合监管: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诉电话:0722-6659199 地址:广水市应山街道办事处南门四贤路15号。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定标。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水市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水市应山办事处九龙河社区河东路(人行桥东桥头)
地址:
武汉市东湖西路特2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人:
李鑫、毕启明、李杰燕
电话:
0722-6259528
电话:
1867204197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93367528@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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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1月0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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