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YCA010167-2024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伍家院区中央空调改造工程 (标段名称)已由 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9-420503-04-02-864073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内科楼主要功能为病房,内科1号楼建筑面积13423 m²,地上7层,地下1层;内科2号楼建筑面积8000 m²,地上7层;空调冷热源采用冷水机组供冷,利用院区锅炉供热,空调末端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内科1号楼空调冷源由1台水冷冷水机组供冷,设备设置在地下一层,冷却塔设置在屋面,机组设备已使用20年,设备老旧;内科2号楼空调冷源设置在外科楼地下室,冷却塔设置在外科楼室外液氧站旁边,机组设备已使用10余年,设备老旧;本次本次主要改造内科楼的空调制冷系统、相应管道系统、拆改管道范围内的梁、板穿洞、结构加固、砌体恢复、装饰装修恢复等。
(2)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综合楼地上22层,地下5层,裙房九层,建筑面积约为163000m²,室外地平至屋顶面层高度98.8米。地下室主要功能为车库和设备用房,局部区域设有人防地下室;地上主要功能为:大厅、放疗科、中心供应、核医学、餐厅、药房、输液配置中心、库房、放射科、影像中心、报告厅、体检中心、各门诊科室、病房、血液净化中心、超声影像、输血科、实验室、病理科、ICU、洁净手术部等。空调冷热源采用冷水机组+冰蓄冷供冷,利用院区锅炉供热,空调末端普通房间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高大空间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有洁净度要求的净化区采用净化空调,净化区和舒适性空调区共用空调冷热源系统。本次主要改造综合楼的空调系统、相应管道系统、拆改管道范围内的梁、板穿洞、结构加固、砌体恢复、装饰装修恢复等。
2.2 招标范围
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招标范围为对本建设项目进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2.3 其他
(1)设计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3)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上传)
3.1.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相关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2)施工相关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1.3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以下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1.2.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成员)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1.5、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成员)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须上传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3.1.6、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施工方成员)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1.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施工方成员)拟派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可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各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人 [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具备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多于1人时,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 1 人,可互相兼任,但应具备以上 5 类人员证书,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 5 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等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境内担任不超过 3 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 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1.8、参与本项目上述所有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量)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的在职人员,需上传 2024 年 7 月以来任意 1个月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若证明材料无二维码,则需加盖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1.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 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自证声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单独提供自证声明,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1.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自证声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单独提供自证声明,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1.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提供自证声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单独提供自证声明,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 本项目 属于 (属于或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单位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页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 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
4.2 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4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 24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 号)七楼707 室组织网上开标
招标机构在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
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7.投标相关事宜
/ 。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183号 |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
联 系 人: 向老师 |
联 系 人:魏运波、陈祥勇、何茂录、胡小康 |
电 话: 0717-6485649 |
电 话:027-87816666-8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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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