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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大辅仁(潜江)艺术传媒职业学校建设(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404FJ-097001001)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招标五部 发布时间:2024-05-31 阅读量:31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师大辅仁(潜江)艺术传媒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已由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305-429005-04-01-56451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方海银(武汉)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东方海银(武汉)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潜江市总口管理区华中产业新城华中西路以东。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为220289.76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约为200765.76平方米,本项目主要用于中职教育学校,建设主体建筑主要为教学楼、实训楼、食堂、风雨操场、学生宿舍、教师公寓及接待中心等,建筑均为多层结构(高度不超过50 米),根据职业学校的特征,校园规划将分为教学、实训、生活、运动等多个区域,方案设计采用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基本原则,力求打造一个统一完整有序的中职职业学校。项目整体建筑面积约为269106.3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为218916.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50190平方米,项目容积率约1.09,建筑密度约26.52%。本次招标为二期总建筑面积约为76300.00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二期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及施工等工作。工程设计:项目工程的建筑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室外综合管网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弱电、暖通设计、亮化、消防、代征道路、人防、标识标牌、景观绿化、挡土墙、围墙等及为满足本项目功能需求和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配套工程等),一般性绿色建筑设计,概预算,为满足本项目功能需求和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配套工程及二次深化设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参与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并按要求完成施工图审查,设计咨询服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等。根据招标人的需要,中标人协助业主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各项报批工作。所有的设计图纸均需达到施工图深度,满足可具体指导施工的要求。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包含不限于临时设施及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土方工程、地下室工程(含桩基)、基坑支护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门窗、幕墙工程、外墙装饰工程、弱电工程、园区管网及道路工程、景观园建绿化工程、配电箱电缆采购工程、电力供电工程、道路划线及标识标牌工程、充电桩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EPC 总承包单位自行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管理、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设备的保修、售后维护、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EPC 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EPC 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建设许可报批报建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所有工作。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01
合同估算价:350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③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未发生亏损;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内容扫描件,以招标方式发包的项目,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内容和竣工验收报告关键内容的扫描件,以招标方式发包的项目,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类似项目: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7.7万平方米或合同金额3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4)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应当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②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③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④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并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5)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⑦在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01日至2024年06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方海银(武汉)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路7号武大科技园3S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D7栋1-3层07号301室

地址:

武汉市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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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申飞

联系人:

高卫星、涂宏琳

电话:

027-88605877

电话:

1898620515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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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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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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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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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4年05月3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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