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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港主城港区云池作业区二期工程2#、3#泊位陆域总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招标三部 发布时间:2023-12-08 阅读量:27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昌港主城港区云池作业区二期工程(2#3#泊位陆域)(项目名称)已由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市交发[2023] 66 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宜昌港主城港区云池作业区二期工程工程共建设2个3000吨级泊位多用途泊位(水工结构兼顾5000吨级)和2个3000吨级件杂泊位,设计通过能力为265万吨/年,配置相应装卸机械设备,对工程部分场地进行局部改造,完善整个港区的功能,配套建设相应的后方陆域库场、供电、照明、通信、给排水、消防、土建、环保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3.91亿元。

本次招标2#、3#泊位陆域总图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2#、3#泊位陆域进行布局优化,完善整个港区的功能,配套建设相应的后方陆域堆场道路、供电、照明、通信、给排水、消防、土建、环保等配套设施,其中新建构筑物1.71万平方米,硬化场地道路7.11万平方米(含临时堆场)。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云池村

2.2 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包)段。

2.3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下达开工令为准)

2.5 质量目标:①堆场道路等工程达到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的要求,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②生产及辅助建构物等工程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要求,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 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4、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一项3000吨级及以上的港口工程施工项目和一项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以上材料应体现项目规模参数,若不能反映项目规模参数的,须另附业主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近五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港口与航道工程,并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近五年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一项3000吨级及以上的港口工程施工项目。

(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以上材料应体现项目规模参数,若不能反映项目规模参数的,须另附业主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近五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

拟派的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出具承诺书。

6、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近五年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一项3000吨级及以上的港口工程施工项目。

(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以上材料应体现项目规模参数,若不能反映项目规模参数的,须另附业主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近五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

7、安全工程师(至少3人)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本次招标不作为评审标准。)

9、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湖北省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水运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水运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2年度以来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水运工程);(至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处罚期满的除外,企业因故未参与评级的认定为C级)(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4.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3日19时00止(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7.2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日上午09时00分。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开标

8.1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组织解密的准备工作。

8.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解密时间 30 分钟, 投标人非因“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12月8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yichang.gov.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网址:www.hbggzyfwpt.cn)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号

联 系 人:龚政

电    话:0717-6966280

 

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

联 系 人:程曦冉

电    话:027-87816666-8302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同时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注:附近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成立时间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一项3000吨级及以上的港口工程施工项目;

2、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注: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以上材料应体现项目规模参数,若不能反映项目规模参数的,须另附业主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近五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湖北省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水运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水运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2年度以来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水运工程);(至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处罚期满的除外,企业因故未参与评级的认定为C级)(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___/______。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港口与航道工程,并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近五年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一项3000吨级及以上的港口工程施工项目。

拟派的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出具承诺书。

技术负责人

1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近五年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一项3000吨级及以上的港口工程施工项目。

安全工程师

3

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的有效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的彩色扫描件。连续六个月(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的社保证明;参保单位为投标单位。

2、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以上材料应体现项目规模参数,若不能反映项目规模参数的,须另附业主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近五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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