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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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硚孝高速公路金北一路互通工程施工(HBSJ-202308GL-086002001)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招标一部 发布时间:2023-09-15 阅读量:34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硚孝高速公路金北一路互通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企投核)[2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联交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 ,招标人为湖北联交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硚孝高速与金北一路交叉处,南距既有金山大道互通 1.8km,北距径河收费站 1.2km,距永丰互通 3.9km,与规划的生态服务区项目分合流鼻端间距约 1.6km。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东西湖区硚孝高速与金北一路交叉处,本互通中心桩号 K3+467,互通共设 AB 两条上下匝道,匝道起坡点和终坡点均顺接金北一路,按照高速公路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标准设计。互通主线为硚孝高速,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 32m;匝道设计速度 40km/h,路基宽 9m,匝道总长 724.486m,桥梁总长 940.1m/4 座(含主线拼宽桥,其中钢箱梁251m/1座、现浇梁682.9m/3座)(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负责以下施工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绿化工程、“三改”、弃渣场、临建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QXJBSG-1标段。

计划工期:2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1030日。

合同估算价:8331.27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916日至2023年920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10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联交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小军山社区商业楼103-90  地址:武汉市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

邮编:                  邮编:430000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人:袁若宁、孙文全、李鸣朱文斌

电话:027-50161422           电话:027-87816666-811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64507153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915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3)上述材料应附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之后。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同时具备:

  1.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末资产负债率均小于80%;
  2.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

注:(1)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2)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5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任务含里程不小于5km路基工程及5km路面工程,且位于同一项目中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4、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1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中未被列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格式要求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同时具备: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级职称
  2.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于该公司
  3.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4. 5年内至少担任过1条里程不小于5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任务的项目经理(含里程不小于5km路基工程及5km路面工程,且位于同一项目中)。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同时具备: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3. 5年内至少担任过1条里程不小于5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任务的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含里程不小于5km路基工程及5km路面工程,且位于同一项目中)

安全员

1

同时具备:

  1. 具有中级职称
  2. 从事高速公路安全工作3年
  3.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中填写安全员资历”,并在相应表后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证等证书彩色扫描件。

2)主要人员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3)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4)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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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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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录8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

投标保证金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5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一)~)项、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其中投标函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本项目主要人员、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目标等。

 

6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

投标报价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

工期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

质量目标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质量目标或填写的质量目标低于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0

安全目标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和轻伤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11

权利义务

投标函附录填报内容不符合或劣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12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

营业执照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14

资质证书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15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以下任一材料: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6

安全生产许可证

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7

资质等级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材料应附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之后

18

财务状况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末资产负债率均小于80%;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

3)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

19

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5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任务(含里程不小于5km路基工程及5km路面工程,且位于同一项目中)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4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5)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20

信誉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财产被接管,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中信用等级被列为D级的,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中被列为D级;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8)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9)未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格式要求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备注:(5)(6)(7)(8)项查询时间须位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21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于该公司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4)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条里程不小于5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任务的项目经理(含里程不小于5km路基工程及5km路面工程,且位于同一项目中)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具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3)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条里程不小于5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任务的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含里程不小于5km路基工程及5km路面工程,且位于同一项目中)
3、安全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具有中级职称

2)从事高速公路安全工作3年;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中填写安全员资历”,并在相应表后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证等证书彩色扫描件。
2)主要人员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3)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4)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22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23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附录9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2

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合同用款估算表

3

投标报价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总报价,或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投标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3)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4)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修改;
2)工程一切险或第三方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7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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