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硚孝高速公路金北一路互通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QXJBHT-1(HBSJ-202306GL-038001001)招标公告

    分类: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招标一部 发布时间:2023-06-30 阅读量:399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硚孝高速公路金北一路互通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已由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企投核)[2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联交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联交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东西湖区金北一路附近,在硚孝高速上新增互通1座,按照高速公路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设计标准,主线为硚孝高速公路,主线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2m;匝道设计速度40km/h,推荐方案两条匝道总长约724m,路基宽9m。互通匝道设置桥梁933.9m/4座(含主线两侧拼宽桥)(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绿化、景观、交安设施等,以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及预算的编制,并负责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及配合业主进行图纸审查、项目评估、报奖工作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为QXJBHT-1。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01。其中:以上设计周期均为预计工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

2.3其他:以上设计周期均为预计工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7月01日至2023年07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4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联交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小军山社区商业楼103-90  地址:武汉市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

邮编:                  邮编: 430000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人: 袁若宁、孙文全、李鸣

电话: 027-50161422          电话: 13437138793、1347705074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64507153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630

 

录一: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拥有: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专业、水文地质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注:

1、投标人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1. 在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1、近5年内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是指勘察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并且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在20181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

2、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3、如近年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在对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没有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 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 D

4、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 3 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技术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勘察分项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概预算分项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1、近5年内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是指勘察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并且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在20181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

2、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3、如近年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在对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录 5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重大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构图、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技术建议书和第一信封其他材料。

5

投标报价

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6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或填写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

质量要求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不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8

安全目标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规定。

9

分包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项规定

10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1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12

备选投标方案

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13

营业执照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无效。

14

资质要求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无效或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拥有: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专业、水文地质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15

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6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在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①近5年内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是指勘察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并且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在20181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

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③如近年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④在对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⑤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17

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2)技术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3勘察分项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概预算分项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18

信誉要求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没有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 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 D 级;

4、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19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0

服务期限

大于60日历天

21

偏离

出现重大偏离

22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 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

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

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重大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2

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报价清单

3

投标报价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3)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4)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本标段(包)的最高投标限价。

4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报价;

2)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6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4)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或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

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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