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新建建全大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武汉纺织大学新建建全大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301FJ-004002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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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301FJ-004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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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汉纺织大学新建建全大楼项目已由武汉市江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01-420115-04-01-83124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纺织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汉纺织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校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建全大楼一栋,总建筑面积22455㎡。另配套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暖通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充电桩以及室外道路及停车位、绿化景观、与现有雨水、污水以及强弱电的对接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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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为依据进行优化设计,完成编制建筑工程施工图及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送审,并主导完成施工图报审及审查合格证明办理,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及费用编制,为发包人提供相关的设计咨询服务等。包含但不限于:支护和围墙挡土墙的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及防雷、暖通空调系统、消防、精装修、建筑智能化、电梯、机电配套、土石方、预制装配式构件、溶洞等不明地质处理、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环保、节能、室内外基础配套设施(含电力系统)、绿化景观(含园林绿化、景观照明)、标识系统(含楼栋、房间编号、公共区域、应急疏散标识等)、室内外导视系统(含停车场划线)、室内外管线综合、与学校现有基础设施(水、电、路、网络、通讯等)的接驳连通设计等。以上设计文件含修改、调整和完善(含所有专业的深化设计,不得要求发包人进行任何深化设计)。所有设计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政府相关文件及政府批复的用地规划许可证所含设计条件的所有要求。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设计预算供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只是形式审查,不对技术及设计的完整性、正确性等负责),且提交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2018年湖北省计价定额、取费文件等现行文件组价的建安工程费(未下浮)不得突破11468.39万元。施工图设计应契合初步设计标准、内容、及招标范围,同时满足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推荐表要求和相关行业设计标准及验收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推荐表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出。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的场地平整、临水、临电、临时道路(封闭施工场地接驳到校外);支护和围墙挡土墙的施工;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施工用水用电、桩基工程、各类专项工程、与现有雨水、污水以及强弱电的对接等;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湖北省、武汉市、行业相关现行标准要求及招标人使用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单体及配套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以及其他(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3.采购部分: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软件等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其他试验设备安装所需的总承包管理服务,提供进场安装调试的相关通道、设备、工作面、水电、其他专业接口以及非人防部分的通风设备预留预埋等相关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其他工程服务:主导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报建、验收、竣工图编制、备案、审查、办证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消防、绿化、节能、人防、防雷、规划、档案验收移交及竣工验收等,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疫情防控,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5.其他: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成品保护、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疫情防控措等所有措施费),否则漏考虑的项目费用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6.本项目勘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移栽、第三方工程检测监测(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幕墙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设备安装检测)、太阳能电池板不包含在本次工程项目采购、安装范围。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5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6-13 合同估算价:12657.8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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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计划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应满足本条资质要求)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满足本条资质要求)(2)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300万元。(3)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2000㎡且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和合同;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图审合格资料,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竣工备案资料或竣工验收资料。时间要求:(1)设计负责人:时间以图审合格时间为准;(2)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间以竣工备案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完成过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2000㎡且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和合同;2、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竣工备案资料或竣工验收资料。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以竣工备案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且须为施工单位在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在一项已完成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2000㎡且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设计(含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其中设计部分至少含施工图设计)项目中承担过设计负责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图审合格证书,时间以图审合格证书时间为准),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④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除项目经理外)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本条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应当具有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2000㎡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具有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2000㎡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具有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2000㎡且单项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合同款的支付等,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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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05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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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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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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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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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