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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动态

HUBEI PROVINCIAL COMPLETE TEDERING CORPORATION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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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孝高速公路全程监控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孝感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0-10-16 阅读量:8944

招标编号: HBCZ-20140852-20219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孝高速公路全程监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北汉孝高速公路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北汉孝高速公路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汉孝高速公路

建设规模汉孝高速公路全长约 38.496 公里,路线起终点连接的道路分别为岱黄高速公路和孝襄高速公路,并且本路段与武汉绕城高速公路在横店互通立交处相交。 本项目为汉孝高速公路全程监控项目,用以实现对路况、车辆动态进行宏观监视、控制,以便对各种异常情况进行实时取证、复核,达到及时处理目的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汉孝高速公路全程监控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1.对汉孝全线增设运行监测监控设备,包含增加前端高清摄像机、图像传输、供电方式及后端存储设备等改造工程。2.对汉孝高速新建服务区,建设视频管理系统及应急广播系统,将对服务区视频图像及广播系统设备进行增设。本次工程监控系统是一个功能、性能完整的系统工程,工程范围包括系统的设计、设备的提供、运输、安装、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提供资料、交付使用、保修、提供备件等工作项目,提供一个满足招标文件功能要求的,高可靠性的系统。详见本项目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计划工期:发包人签发开工令之日起 40个日历天内完成,缺陷责任期为 2

最高投标限价:187.5万元(含暂列金额2万元)

2.3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_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10 17日起至2020 10 21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4.2获取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7楼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大厅财务窗口。

4.3投标人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开票资料【含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或委托代理人电话5)开户行及账号。

4.4售价:人民币800/本,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116 10 30 分。

5.2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01001号会议室。

接收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接受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hubeibidding.com/)、越秀交通电子采购平台(http://pur.yuexiutransport.com:8080/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湖北汉孝高速公路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横天路18    

人:李先生                      

    话:027-83450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7-10

联系人及电话:魏广超、韩旭、陈立

联系方式: 027-87816666-8983

                           2020  1016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仅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则只要求自成立之日起的相应年份)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独立完成过一项不少于200万元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含视频监控、通信)或高速公路视频监控系统的施工及安装业绩。

注: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项目正式合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和项目交工验收证书为准。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3年指20171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已完成项目以交工日期为准。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未被列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且信用等级评定为D的单位,也未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18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信用等级评定为D;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中失信被执行人(法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中级工程师;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含带二维码的电子证书)。

项目经理近三年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位任职完成过一项不少于200万元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含视频监控、通信)或高速公路视频监控系统的施工及安装业绩。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机电工程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含带二维码的电子证书)。

项目总工近三年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职位任职完成过一项不少于200万元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含视频监控、通信)或高速公路视频监控系统的施工及安装业绩。

专职安全员

1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含带二维码的电子证书)。

 

注:1 1、项目人员业绩分别以项目合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和项目人员名单为准。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3、“近3年”是指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从2017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以及专职安全员三项职责均由专人担任,不可一人兼任多职。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1]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1

光纤熔接机

1

2

光功率计/光源

1

3

计算机网络测试仪

1

4

光时域反射仪

1

5

电感测试仪

1

6

误码测试仪

1

7

绝缘电阻测试仪

1

8

损耗测试仪

1

9

CATV测试仪

2

10

经纬仪

1

11

水准仪

1

12

兆欧表

2

13

万用表

2

14

接地电阻测试仪

1

15

电缆头加工设备

2

16

电缆敷设工具

1

17

工地车辆

1

 

注:本表所填的设备在《(五)拟投入本合同段的主要机械设备表》中应有所反映。如缺少任何一种设备或设备数量和规格等不能满足要求,均视为重大偏差。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工作需求增加其他设备、仪器的,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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