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8月,王杰应征入伍,被分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工兵营1连。入伍四年,他以英雄人物为榜样,处处以身作则,“以服从祖国的需要为快乐”,为了党的事业“有一分热发一分光”,逐渐成长为一名伟大的无产阶级战士。
王杰在日记中写道“我们要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做一个大无畏的人”,并始终践行。他勤奋工作,被大家称为“闲不住的人”“不知疲倦的人”,做出了一些成绩。但与此同时,王杰在荣誉问题上也曾出过小偏差。
有一次,王杰得知第二天早晨连队要组织紧急集合,为保证动作迅速,他提前做好准备,集合哨一响就第一个跑了出去,因此受到副连长的表扬。可虚得的这份荣誉让王杰心里很不舒服,他进行了深刻反思并主动向排长汇报和检讨。
事后,他在日记中写道:“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这样得到的表扬是不光荣的。我们训练是为了打仗,为了练过硬本领,平时不注意训练,战时就拉不出去,就不能消灭敌人。今后一定正确对待荣誉问题,做一个无名英雄。” 此后,王杰不断改造思想、自省自查,在日记中写下并践行着“在荣誉上不伸手,在待遇上不伸手,在物质上不伸手”的铮铮誓言。
1965年7月,王杰在组织民兵训练时突遇炸药包意外爆炸,危急时刻,他用身体扑向炸药包,用血肉之躯保住了现场12个人的生命,而自己的生命却永远定格在了23岁。
日常之中严于律己,做好“三不伸手”,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必能“两不怕”。时光荏苒、时代变迁,王杰精神经受了岁月的洗礼却从未褪色,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永远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也是共产党员加强自我修养的一面明镜。
来 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