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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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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卷烟厂恒温恒湿检测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部 发布时间:2021-07-14 阅读量:6199

 

招标编号HBCZ-20121225-211414

 

本招标项目已由 鄂烟工[2021]15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广水卷烟厂恒温恒湿检测室建设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个包,中标供应商一家

标包号

采购内容

施工范围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含税,万元)

1

广水卷烟厂恒温恒湿检测室建设

中标人需负责按照《广水卷烟厂恒温恒湿检测室施工规划图》进行相关建设及改造。

(1)现有的辅料检测室位于辅料库一楼靠近职工食堂侧,打通其隔壁的闲置约50㎡库房后,形成新的辅料检测室,对打通后的库房改造为恒温恒湿间;

(2)对设置于新联合工房东侧生产辅房北端约60㎡的成品检测室,按照CNAS实验室环境条件要求完成检测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并配置环境保障设备及操作台,形成常温检测室和恒温检测室;

(3)对辅料检测室和成品检测室的改造和建设内容为:工艺配电、照明配电、空调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围护结构、检测室家具等的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检测室专业施工为交钥匙工程。

125.593697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有货物、服务、工程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质保期要求: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2年,具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

1.4质量标准要求:相关质量标准及规范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是投标人正式人员,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和无在建项目承诺。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 2021   7    15  08:30  时至2021   7   21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窗口(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按公告内提供的银行信息将标书费以单位电汇或转账方式办理汇款,汇款账户信息:1、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2、收款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3、帐号:572976591978;4、行号:840085

汇款后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373585729@qq.com,收到邮件后2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发件人邮箱,标书费发票在开标当天领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8    4   

    09       30    分,地点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09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   8    4    09:30  时。

6.3开标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09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 

邮编:  430071            

联系人: 董智慧 、王义清            

电话: 13007112183            

传真:    /           

电子邮箱: 373585729@qq.com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 设备工程科 

地址: 随州市广水市 军民路5号 广水卷烟厂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0722-6436860           

电子邮箱: 1441653692@qq.com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 法律与改革科  

联系人: 孙先生             

电话: 0722-6431669           

电子邮箱: 328126133@qq.com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纪检监察科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0722-6412190  

电子邮箱:  LIUZQ@GS.HBTOBACC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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