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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乡大道棚户区改造安置社区项目(一号安置社区)一期施工项目真石漆工程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孝感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1-05-06 阅读量:5965

招标编号:SZZX-202104FJ-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乡大道棚户区改造安置社区项目(一号安置社区)一期施工项目真石漆工程 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19〕 80号 关于桂乡大道棚户区改造安置社区(一号安置社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祺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桂乡大道与京港澳高速交汇处东侧(官埠桥镇泉湖村)
建设规模:桂乡大道棚户区改造安置社区项目(一号安置社区)一期施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9375.95㎡,总占地面积为53060.11㎡。一期建设范围内,主要施工内容为10栋单体及其附属工程,10栋单体层数1/16、17、18,地上层高3m。项目整体主要功能有住宅、商业、幼儿园、地下停车场、文体活动站及公变、开闭所。本次招标的真石漆工程为10栋单体的外墙真石漆涂料。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桂乡大道棚户区改造安置社区项目(一号安置社区)一期施工项目的全部真石漆工作内容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6-01
合同估算价:8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外墙涂料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5月07日至2021年05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2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建三局
集团有限
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
套招标股
份有限公

地址:

武汉市雄
楚大道2
88号

地址:

武汉市武
昌区东湖
西路特2

邮编:

 

邮编:

430072

联系人:

张科

联系人:

魏广超、李丹丹、陈立

电话:

18811343303

电话:

027-87816666-8983、8961/1857152579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76023100@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1年05月06日

 

附录:

项目

要求

资质条件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

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80 万元。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外墙涂料施工(类似项目描述)的业绩。

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在公示的失信惩戒信息;

7.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未被列入黑名单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 “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提供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并提供承诺;

9.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项目

经理

资格

项目

经理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人

 

 

 

 

其他要求

 

项目

管理

机构

其他

主要

人员

项目技术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 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1人

施工管理

持有装饰装修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1人

质量管理

持有装饰装修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1人

安全管理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人

项目管理机构

主要人员

1.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本项目中相互兼职。

2. 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3.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提供到场承诺书。

主要施工机

械设备要求

空压机、物料提升机、吊篮、真石漆喷枪(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自有设备的原始发票扫描件,租赁设备的租赁意向书或带条件生效的租赁合同扫描件)

备注:1.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2.根据《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30号)》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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