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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洋智慧养殖全产业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招标一部 发布时间:2023-12-27 阅读量:1284

招标编号:HBQC-202312FJ-02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大洋智慧养殖全产业链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11-421126-04-01-24013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大洋(湖北)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金大洋(湖北)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蕲春县彭思镇。
建设规模:新建猪舍40栋及配套设施,综合大数据中心一栋,饲料加工储存车间两栋,环保处理用房12栋,员工宿舍3栋,配电房一栋及相关附属用房。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勘察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勘察工作(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条件,并包括施工勘探以及工程勘察报批等工作相关的后续服务)、设计工作(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2、施工部分: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3、设备采购安装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26
合同估算价:480000.00万元
  2.3其他: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联合体各成员)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1.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类似设计项目或一项类似施工项目或一项类似项目(“类似设计项目”是指:类似设计业绩为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施工项目”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业绩须提供中标公告网页截图(招标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工程特征和业绩要求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的予以证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要求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4)所有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提供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6.2 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附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未出现亏损(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6.3 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 附件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01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金大洋(湖北)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河西新区东壁大道以北、滨河路以西(招商局蕲春产业促进中心四楼孵化器B-06房)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 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余先生

联系人:

潘登、毕启明、李鑫、李杰燕

电话:

18505569788

电话:

1738616309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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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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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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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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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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