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招标动态

HUBEI PROVINCIAL COMPLETE TEDERING CORPORATION LTD

Meet laws and regulations to meet customer needs,National
tendering agency integrity unit

卷烟材料厂新厂污水处理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部 发布时间:2021-11-15 阅读量:6130

 

招标编号:HBCZ-21120217-212003

 

本招标项目已由鄂烟工〔202157 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新厂污水处理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一个包。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日处理量为200m3/d污水处理系统及配套设施,包括(1)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设计应考虑后期扩展至300m3/d处理能力);(2)污水处理系统土建施工;(3)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4)洗胶废水预处理设施;(5)回用水管网;(6)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用房功能隔断及其内部设备设施;(7)配套建设污水处理供配电系统(含动力中心引单独回路至污水处理配电控制室)、自动控制系统、除臭系统、回用水系统、在线监测仪(流量、CODPH值、总磷、总氮)等。(8)临时污水排放(污水处理系统投入前,调试期间污水排放)。(9)给水管道由室外主管引至污水处理项目各处理点,主接驳点安装远传水表。

中标人需完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②配合建设单位进行设计审查及概算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对初步设计及概算修改完善,负责配合初步设计及概算审定工作;③根据审定的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建设单位审核;④有关对外手续办理;⑤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⑦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通过验收、移交;⑧项目的全过程管理;⑨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内及保修期服务等。

工作界面:

非本项目施工范围

本项目施工范围

1.排水:污水管网(不含污水处理系统进水井W65和出水井W66,总包污水管接至W65W66);

2.给水:给水管网在废品中心东侧预留接口,做到阀门(给水点:JF8);

3.建筑:废品中心8轴隔墙,8-9轴外墙(门窗)8-9轴地面混凝土垫层;

4.消防:普通烟感、普通声光、普通手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室内消火栓;

5.弱电:视频监控(摄像头1个);

6.不含8-9轴给水、排水、照明、电力、暖通;

7.其余未调整的原EPC合同范围。

建设日处理量为200m3/d污水处理系统及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1.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设计应考虑(包括)后期扩展至300m3/d处理能力)

2.污水处理系统土建施工;

3.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

4.洗胶废水预处理设施及相关管道接驳;

5.回用水管网;

6.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用房功能隔断及其内部设备设施;

7.配套建设污水处理供配电系统(含动力中心配电室引单独回路至污水处理配电控制室电缆、普通照明)、自动控制系统、除臭系统、回用水系统、在线监测仪(流量、CODPH值、总磷、总氮)等;

8.临时污水排放(污水处理系统投入前,厂区调试期间污水排放);

9.给水管道由室外主管引至污水处理项目各处理点,给水点JF8阀后,主接驳点安装远传水表;

10.排水:污水处理系统到进水井W65和出水井W66的管道(含管井);

11.建筑:8-9轴地面、隔墙、吊顶;

12.弱电;

13.暖通。

 

1.3最高投标限价:3521095元(不含税)。其中,设计费:122642元(不含税);建筑、安装工程费:1401060元(不含税);设备采购费:1997393元(不含税);超过任意一项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1.4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①设计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不含设计审查周期);

②施工图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③工程施工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0日历天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④设备设施采购安装: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 个日历天完成设备到货;

⑤合同签订后 150个日历天完成整体项目竣工验收。

1.5质保期要求: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工程质保期为防水部分5年,装饰装修部分2年,设备设施为1年。

1.6建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环湖中路123号。

1.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质量规范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通用专业乙级(或有效期内的原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用专业承包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原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1)或(2)或(3)业绩

1)合同金额不低于380万元的污水处理系统(站)工程总承包业绩;

2)合同金额不低于380万元的污水处理系统(站)工程施工业绩;

3)工程造价金额不低于380万元的污水处理系统(站)工程设计业绩。

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封面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一张对应发票、银行收款凭证以予以证明,以上资料须完整、有效,否则不予认可。

2.2.3人员资格要求:

2.2.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注册证书。

2.2.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担任过(1)或(2)业绩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合同金额不低于380万元的污水处理系统(站)工程总承包业绩;

2)工程造价金额不低于380万元的污水处理系统(站)工程设计业绩;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合同主要页(如合同封面、项目规模、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金额、主要人员等)、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如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2.2.3.3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中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内的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注册证书。

2.2.3.4 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注册证书。

2.2.3.5安全管理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书。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11 16 08 30 分至20211122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在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窗口(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7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按公告内提供的银行信息将标书费以单位电汇或转账方式办理汇款,汇款账户信息:1、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2、收款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3、帐号:5729765919784、行号:840085

汇款后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人及手机号和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373585729@qq.com,收到邮件后2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发件人邮箱,标书费发票在开标当天领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 79 30 分,地点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08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注:若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用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方式)。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12  9 30分。

6.3开标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08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7-10

邮编: 430071

联系人: 董智慧、王义清、刘明明

电话: 1300711218313871219240

传真: /

电子邮箱: 373585729@qq.com

 

招标人: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 技改办

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罗七北路岱李湾4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027-84622865

电子邮箱:1262032224@qq.com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 法律与改革科

联系人: 闵女士

电话: 027-84772225

电子邮箱: minyang@hbtobacco.cn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纪检监察科

联系人: 夏侯女士

电话: 027-84660508

电子邮箱: XIAHJ@hbtobacco.cn

 

 

上一篇:南太子湖共建区金香路道排工程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信息(HBCZ-21040917-212542)

下一篇:卷烟材料厂新厂厨房设施及建设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Copyright©2018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号:鄂ICP备10208585号-1 网站建设:京伦科技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